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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窃词
作者:紫堇      更新:2015-07-21 13:02      字数:0
  “我是司琴,你叫我阿错好了。”救下楚随风的温文男子说。

  “阿错?是你的名字么?”

  “是啊,我出生在青楼,我娘也不知道我爹是谁,也许我出生本是个错误吧,便把我取名为阿错。”阿错稍稍有些伤感,“你要怎么称呼?”

  “我名为楚随风,不过到了这里,还是要取个艺名吧,既然你叫阿错,我就叫阿莫吧。”

  “错和莫有什么关联么?”阿错问道,这似乎是毫无关联的两个字。

  是了,陆游是南宋的,他的词这个年代没有。那楚随风就随口盗窃了,“词曰: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好词啊,好词,让我想想,这词牌,可是钗头凤?是了,最后都是三个重字,我试试,”说罢,阿错便坐下弹唱起来,果然是古代的才子,才听一遍,便能唱出来,是了,这才记起来,词是用来唱的,不是用来吟的。阿错弹罢,意犹未尽,用绢帕吧这首词写了下来,“怪不得你自信能赚够银子赎身,仅凭这词,便能换得不少文人公子追捧。我明日便将它弹唱出去,赏钱算你一份。”

  看来这个阿错人还不错,楚随风起初都没想到可以用诗词换钱,不过,诗在这个朝代似乎并不流行,词嘛,他知道的名句是有不少,可是要让他从头背到尾,那估计满打满算就十来首了,这能卖够一万五千两,他自己也不会信。

  阿错告诉他,寻文馆分为文倌和艳倌,文倌为琴棋书画,他司琴就是文倌的头牌,艳倌为梅兰竹菊,头牌是梅儿。听到那名字,楚随风打了个冷战。说白了,文倌艳倌就是卖艺的和卖身的区别。“不过,梅儿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感情很好的,长大后不知如何,见面不是冷嘲就是热讽,在客人面前,也常说我的不是。”阿错带着淡淡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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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司琴弹的钗头凤果然大受欢迎,谈得好唱得好,词更好。徐妈妈看向楚随风的脸上也带上了笑容,像看着一只金母鸡似地打量着他。楚随风打了个冷战,暗自叮嘱自己,肚子里的那几首词一定要省着用,要是被榨干了,他就没有价值了,指不定要被派去安抚护卫了。

  虽然说要存,可也不是那么好存的,中秋前夕,徐妈妈要楚随风写首中秋词应景,楚随风不写,终于,两人讨价还价半天,徐妈妈答应,如果楚随风能写出一首中秋第一词,让寻文馆声名大噪的话,便在他的债务中划去一千两。一词千银啊,那还差一万三千多两。终于,楚随风被那到不了手的银两屈服了,把苏轼的水调歌头贡献了出去。果然,在中秋文会上夺魁,寻文馆新人莫言——阿莫最终的艺名,一词成名。许多文人雅士闻词寻来,徐妈妈的营销手段还不错,懂得饥饿销售,把楚随风雪藏起来,只是不断的宣传莫言长得多么沉鱼落雁,多么的文才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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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调歌头比那首儿女情长的钗头凤出名得多,文人公子多有抄录,不时吟唱,一时成风。而此时,这词,正放在王爷案上。“我欲乘风归去……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好词,这就是随风写的词?你们可有谁知道,随风还有这般文才?”

  白文黑武摇头,“小青小翠曾要楚随风代写家书,他拒绝了,说是不会写字,我等就以为他并不识字。”

  “不识字,那他问总管买的那些闲书是怎么看的?装斯文的么?”

  白文黑武无言,曾经他们的确是那么以为的。

  珍宝啊,那个闪闪发光的珍宝,又在远处展露出他不曾见过的一面,医术、文才,这样的人才就这样弃了,“白文哪,你想想,如若他全心助我,是我阻碍,还是我的大助力啊。”

  白文垂头不语。

  “那是不是把他接回来?”黑武试问道。

  “晚了,晚了,”王爷叹道,“他真心待我,而我却那般待他,弃他。已经有隙了,就算他肯回来,我也不敢再用了。唉,只叹身在帝王家,高处不胜寒,好一个高处不胜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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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莫,你是不是喜欢弹琴,或是手受伤以前会弹琴?”

  “为什么这么说?”楚随风收回愣愣的看着古琴的目光。

  “别人听我弹琴,或看人,或看琴,只有你,似乎在看着我的手指,似乎在看我的指法。”

  “没有,我不会弹琴,只是,”他淡淡的看着自己的手指,“只是,在手指被夹断前,正巧提起过,要学琴。”

  “想学琴么?我可以教你啊?你的手难道治不好了么?”

  “我倒是庆幸,手残了。”是啊,他还要感谢那位王爷大人,如果他现在双手完好,落入男馆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境地。虽然他对那个泄殖孔的贞操观念不比上辈子当女人的时候那么强烈,但是如果落入了被阿猫阿狗随便凌辱的境地的话,那他还不如一死,最多再次穿越或者见阎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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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成亲的这天,寻文馆生意惨淡,达官贵人都接受宴请去了,楚随风静静的坐在院子里,从清晨,到黄昏,滴水未沾,围墙外虽是大街,可王爷的迎亲队伍是不会经过男馆这种腌臜之地的。可远远的,似乎仍能听到几条街外传来的连绵不绝的鞭炮声,唢呐声。一整天,楚随风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想。直到月上枝头,他才对不放心一整天没吃没喝的他,来看他的阿错说:“阿错,能给我弄点酒来喝吗?”

  “怎么?平日见你不是贪杯之人,今天怎么突然想喝酒?”阿错也知道楚随风似乎有心事,可在这男馆之中,又有几人,没有一点悲伤的往事呢?

  “只是突然想喝。”

  “今日三王爷大婚,大宴全城,晚上几乎没有客人,要不我陪你喝?”

  “不,不用,给我两坛酒,让我坐在院子里一个人喝就行了。”

  两坛,这是楚随风从来没喝到过的量,不过今日心情烦闷,但求一醉罢了。随后,阿错便发现,喝醉的楚随风反而更加诗兴大发,一句句好词随口吐出,往往是喝一口便是一句足以流传千古的名句,只可惜,他似乎思绪混乱,前后不能成章。“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恩,我们三个一起喝。”“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哈哈,喝,喝。”“葡萄美酒夜光杯——呃,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绿蚁……绿蚁什么来着,算了,喝。”“我欲与君相知,奈何明月照沟渠,照沟渠啊。”“都怪爱的故事太多完美,我的今天才这样后悔,付出等于收获,那是自以为。”他含糊的唱着。“遥敬你,你我今生缘尽,不再相见。”楚随风心知肚明,以王爷大人在金陵的权势,怎会不知道他深陷此处,朝不保夕,然而,他不来救他,不肯救他,自己,还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

作者有话说:

这本小说构思了好几年才动笔,总是急着把脑子里构思好的东西写出来,显得急促,这次发文本想大修,把以前的当大纲用,可小修了一次就修不出来了,咳咳,想到要入V了,还是把草稿的定时更新撤下来,决定大修,和原来那个估计要成两本不同的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