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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樂逍遙      更新:2014-12-17 21:27      字数:0
第一次醒來,是在中國。他不知道自己躺在哪個城市的醫院,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住院。聽隔壁床的老爺子說,似乎是有人從窗戶丟花瓶下來,好死不死砸到他。他自己聽完都覺得無語,這麼倒楣的事怎麼剛好就給他遇到了?

後來老爺子突然用一種很感慨,又帶著萬幸的語氣跟他說:“小夥子你很幸運,你雖然正面被砸到,卻沒有重傷,又沒有生命危險,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什麼都想不起來還叫大幸?”他摸著自己纏著紗布的腦袋,略感無言地說。

“總比沒命好吧?”老爺子顯然不覺得失憶是大事,他語帶寬慰說:“失去的記憶總有一天會找回來。但失去生命卻再也回不來了。年輕人,你要惜福啊。”

他連自己是誰都不記得要怎麼惜福?是要惜什麼福?

不過,這老爺子說對了一件事。沒了命就什麼都做不了,失去記憶算什麼。

他臉上面無表情,不要問他為什麼,他自己的臉是什麼表情他會不知道?又不是顏面神經失調。他的表情也許引起老爺子的不安。老爺子靠過去伸長手拍拍他的肩,安慰道:“年輕人,你不要太難過。你的失憶不是永遠,只是因為腦中有血塊還沒散去,散去記憶就會恢復了。”

不知道是老爺子安慰的話起作用還是他覺得好笑,總之他笑了。

他拍拍老爺子的手,道:“沒關係。記憶沒了就沒了,既然會失去就表示不重要。往前看,製造新的記憶就好了。”

“瘋子。”老爺子無奈笑笑,道:“怎麼能說記憶沒了就沒了呢。”

他只是笑,卻沒再說什麼。



每個人身上都揹負著一條命,從出生開始到老死,期間所殺的萬物皆是命。昆蟲動物阿貓阿狗蟑螂螞蟻蜘蛛都是命,只是他揹負的是更重的命。打他出生到現在,失憶前失憶後,前後加一加,他所揹負的命早已不是一句話就說的清。

第一次動手,是在出院後的一個月後。他什麼都不記得,卻意外的悉知中國各地的街道。這樣是好還是壞呢?好吧。不需要導遊也不需要問人就可以隨他走還不迷路,當然是好的不能再好。

這一次得偶然出手,也是他再隨意搭車到某個城市後發生的。這個年代什麼事都會發生,殺人搶劫強姦什麼鳥事都有,就算他遇到搶劫銀行的槍擊犯也不是太奇怪得事。

讓他難得鬱悶的是,為什麼什麼奇怪的倒楣事都會給他遇上?第一次被花瓶砸到,第二次就遇到搶劫,這真是誰都比不上的‘運氣’啊。

那時候的他手上一把槍都沒有,只有一根打他住院開始就一直陪伴他的黑棍子。據老爺子說,這根黑棍子是跟著他一起進醫院的,該是他失憶前就一直帶著的了。雖然是根棍子,但想到他是唯一一個在他失去記憶後還會陪伴他的東西,他就沒打算扔了。這根黑棍子還有很多作用。打人,曬衣服,等等等等……

好像扯遠了。沒關係,再把話題扯回來就成了。

在來說說他遇到搶劫犯後的情況吧。搶劫搶到銀行,事成之後當然不會笨的走大路,一般都往小路鑽吧。好死不死他剛好就在小巷子內,當然無可避免的遇上啦。

還記得嗎?他的黑棍子有很多作用,只不過他沒在這裡使用黑棍子就是。

他想自己以前八成有修練武術之類的,對方的動作對常人來說或許很快,但對他來說就像看電影,放慢動作一樣,輕易就能看清對方的動向。

所以他才說他沒用黑棍子啊。在他開槍之前就被他徒手扭斷脖子了。

唉,他不是故意要殺人,這是真的。他不可能放任對方開槍打他。如果對方不動手或許就沒事。可惜,他是那種典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人,既然犯了他,就別怪他了。

搶劫犯不小心被他殺了後,他手裡的槍自然是歸他所有囉。

算算子彈,不多,綽綽有餘了。

這件事他也不隱瞞,直接說給了他在酒店陪他喝酒的小姐聽。這對他來說並不是需要隱瞞的事,大方說出來也行啊。酒店小姐聽了雖然吃驚,卻也沒當真,反而笑罵一句:“瘋子。”

瘋子?也許吧。他也許真是個瘋到無可救藥的瘋子。試問,誰會把自己殺人的事一字不漏的全說出來呢?當然沒有吧。偏偏他就是這樣的人,無可避免的會被當成瘋子。

從住院到出院,他幹了許多足以上新聞的事,也和無數偶遇的人說過自己的事蹟。然後再到殺了人,在後來到酒店喝酒,又一次把自己幹過的事全說出。他已經被人喊了N遍瘋子了。想想也不壞啊,他不否認自己有點瘋癲。

喔,他想起來了。失去記憶後他好像一直沒給自己起名字,沒關係,就用現成的兩個字取好了。

瘋子,真符合。

離開中國後,再到英國前他去過許多地方。也不知道他的錢是打哪來的,還有一堆不知從哪來得假護照,假身分等。不過沒關係,既然有花不完的錢給他用,何樂不為。

旅行的時間前後算一算也一年了吧。他到過哪裡暫且不提,但到歐洲國家後就經常遇到教堂的神職人員。他不信教,但為了讓自己更像觀光客一點,他還是會去參觀的。

也不知道是他長得太兇還是怎樣,那些牧師一看到他就會跟他說主啊伴隨在身邊等等諸如此類的話。他不是不會煩,但他也不是以殺人為樂。牧師只是動動嘴可沒動手,他在不耐煩也不可以殺人,這就真的有罪了。

看牧師這麼滔滔不絕的樣子,他乾脆把自己做過的事全說一遍,結果那些牧師雖然沒表現出來,但眼裡除了憐憫還有他很熟悉的情緒—看瘋子的眼神。

唉,就算覺得他是瘋子也不至於表現得這麼明顯嘛。

不過牧師不愧是牧師,即使覺得他是瘋子也沒把他趕出去,反而繼續開導,真強大。

“人都是上帝的孩子。即使犯下十惡不赦的大罪,上帝也不會放棄你。孩子,別再繼續為惡,相信上帝,有一天你一定能找出生存的意義。”

聽著牧師滔滔不絕的話,他笑了。

他不信教,也不認為他被上帝垂憐。

他不是神的眷顧者,只是顆被遺忘的種子。早在他失去記憶的瞬間,成了人人口中的瘋子時,他就成了遺忘者。

他這麼想並非沒有原因,只是這原因他不記得了,既然不記得了就表示不重要。

但有一件事他很清楚。

失去記憶後醒來,他對什麼都茫然,卻唯獨對自己內心什麼都不在乎,也沒有任何牽掛的心理最清楚。

他知道在這世上並沒有讓他在乎的東西。因為不在乎,因為什麼都沒有,他把自己排除在世界外,猶如一個過客。走到哪就到哪,他不會停下腳步,他還感覺不到疲憊。他想,當他停下腳步時,就是他想離開的時候。

作者有话说:

此文為黑槍第二集,分成兩個故事階段,這是逍遙第一次寫續集文,請多指教~0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