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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校花
作者:紫堇      更新:2015-07-09 08:00      字数:0
  等到李找乐哦不,现在该叫李梓沐了,再去一趟公安局把改名事宜办好,一个上午过去了,到拉面店吃了一碗不放牛肉的番茄牛肉面——血族喜欢吃番茄那绝对是误传,至少李梓沐不喜欢番茄那酸酸甜甜的味道,但是红色会让血族食欲大开,想把面染成红色要么用番茄要么用辣椒,可是辣椒那刺鼻的气味会严重刺激血族过于敏感的嗅觉和味觉,就如同他最讨厌的大蒜一样。所以相比之下,还是用番茄染色比较容易让人接受。至于牛肉,熟的是可以吃的,只是这个身体太穷,吃不起,而牛排,他已经数百年没吃过了。半生不熟的牛排,用刀尖划开肌理时那渗出的血液,曾经是他最爱的极致美味。但是,血液对低阶血族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食物,对早已不需要进食血液的他来说,带血的食物就是他好不容易才戒掉的毒品,既然好不容易才戒掉,他可不希望再次染上,变成那种被食欲支配思想的蠢货。还有女人,他的眼神因为回忆而划过一抹锐利,手中微微一用力,一次性筷子被他捏成了好几截。处女的血液,是血族的最爱,也曾经把他变成了被食欲支配思想的那种蠢货。重新拿了一双筷子,优雅的挑起面条,放进嘴里,女人这种善变的生物,不知道他要活几万年才能看到这种讨厌的生物灭绝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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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川蜀的省会,都成贵族学校里汇集了川蜀绝大多数的官二代富二代,当然,还有李梓沐这种领奖学金的穷二代,为了拉高升学率,学校给穷二代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前提是,每次考试的成绩不能低于班级前五名,年级前三十名,否则奖学金取消,学费自理。贵族学校的学费也比其他学校要高得多,一个学期要好几万元,远超一般人的承受能力,所以,学校里像李梓沐这样的人并不多,一个年级大概只有十人左右,而李梓沐班上,只有李梓沐一人。

  与众不同的一人在班上的地位待遇可以想象,再加上前身又比较内向,自卑,课余时间也都用来赚钱,很少参加,不,从不参加班上举办的活动,那些活动K歌或是烧烤什么的,往往一次要交数百元的活动费,这是前身所无法承受的,久而久之,就连班长也不再通知他参加活动了。

  李梓沐的座位在第三排,正中间,算是黄金位置,选位置的时候,班上前十名的依次先选,后面则是老师点名一个个依次选,说是随机点名,其实是根据学生家中背景的大小,跟老师打招呼送礼的厚薄决定的。李梓沐的同桌是个小胖子,叫罗伟,不高,不过比李梓沐高上不少,大概一米七左右,不过足足有一百六十多斤,他家是开连锁酒店的,在全国各地有二十多家四星级以上酒店,有数亿资产,在班上也算是中上等了,李梓沐旁边的位置是他家人交代选的,希望能和好学生坐在一起,提高他的学习积极性,也能让李梓沐辅导他的学习。可惜,罗胖子辜负了家人的期望,班上六十人,罗胖子的名次总是在五十一到五十九之间徘徊。不过罗胖子对李梓沐却是极好的,套句他自己的话说,李梓沐是归他罩的。

  看到李梓沐走到座位前,罗伟立刻放下手中玩到一半的手机游戏,关心的问:“找乐,怎么上午没来学校?出什么事了?”

  “去办了个改名,以后不叫李找乐了,叫我李梓沐。”

  “李梓沐?怎么感觉一股清新的文艺范扑面而来,以前的李找乐多贴近群众啊,干嘛要改?”

  “我也不太满意,”李梓沐皱起眉头,“本来我想改成李寻欢的,老师不让。”

  “李……咳咳……寻欢,咳咳,还是李梓沐吧,挺好的。”罗伟拿起手机继续游戏,见状李梓沐也没说出西门吹雪这个备选名字来。他拿出下午第一节的语文书,翻看了几页,眉头皱得死紧。

  李梓沐曾经会三十多国的语言,不过多是欧洲的,美洲非洲也有一些,亚洲的也会不少,可唯独没有华夏语,他没来过华夏,没学过华夏语这种被誉为最难学的语言,现在融合了前身的记忆,日常交流没什么问题了,可是语文考试,靠那点残魂的记忆,考及格估计没问题,可要考班级前五却很难。如果要付全额学费的话,前身留下来的那点存款还不够他上完高中的。

  又拿出其他书来,翻开英语书看了两页,收起来,英语没问题,毕竟在英国活了几千年,英语可以说是他的母语。至于物理、化学、数学,大致浏览了一下,几十年前出的理论和公式问题不大,问题是新增的甚至是推翻了过去理论的东西。李梓沐捂着抽痛的额头,抵抗心中前身不断传来的悲伤情绪,那个家伙不断奋斗的目标就是考上大学,如今学力大降不断涌出的悲伤几乎淹没了他,“知道了,知道了,我会花心思学的,烦死了。”李梓沐做出承诺,总算把那股悲伤压了下去。

  教室后排,两个学生看到李梓沐来学校简直像看到了鬼一般,缩在角落里低声打电话,“卢少,那小子今天来学校了……怎么会这样?我亲眼看见黑狗他们用棍子揍他,黑狗说打断了好几根骨头,他至少要在床上躺三个月,现在怎么办?要不叫上黑狗他们晚上再揍一次?”

  第三排,正在状似认真看书的李梓沐耳朵动了动,卢少,黑狗,还有这两个狗腿子,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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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后,李梓沐留在座位上看了十几分钟书,等到人走得差不多了,才慢吞吞的收拾起书包,打了个电话给晚上工作的肯德基辞职,肯德基的工资是日结的,他倒是没有必要再去结工资。去快餐店做端盘子、捡垃圾的服务员,这已经碰触了该隐这位骨子里的贵族的底线,他宁愿饿死也不会去做这种工作的,“不过话说回来,我要是能被饿死就好了,”专业作死一千年的某人习惯性的想。华夏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不会被饿死,可是不吃饭的话会饿,饿多了的话,普通人会死,而他,会不舒服。

  背着连拉链都全坏了用几个别针别起来的破书包缓慢走在校园中,李梓沐在考虑晚上吃什么,番茄拉面虽然只要五元,但对前身来说,五元可以当他一两天的伙食费了,难道要去买菜做饭?李梓沐单手抚摸下巴,许多年没做过饭了,自从有了仆人以后,后来更是有了管家、女佣、厨娘、园丁、车夫等术业专攻性人才,他几乎没有自己动手的机会,隐约记得自己曾经的厨艺还算不错的,决定了,去菜场,反正毒不死自己。

  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之后,他稍微加快了慵懒的脚步,一阵急促的脚步从后方传来,由远而近,接着是一阵香风袭来,一只玉手,在李梓沐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挽上了他的手臂。

  雪特,难道他长了张大众牌临时男友脸不成?李梓沐仔细上下扫视了这个挽着他的手的女人几眼,目测比他高几公分,不过穿着高跟鞋,似乎和他差不多,被挽住的手臂上传来柔软的触感,虽然还没发育完全,但已经到了C的程度。至于脸,美女李梓沐看得多了,甚至曾经天下最美的女人都只配匍匐在他脚下乞求成为他的仆人,这女人的脸,勉强算个七十分吧,对普通人而言,算是漂亮了。不过李梓沐之所以仔细打量她,而不是急于挣脱,是为了和记忆中害死前身的那个女人对比,稍微侧头,看了看眼前这女人的侧后脑,终于得出结论,不是那个女人,又是一个临时拉挡箭牌的脑残女而已。握住女人挽着他手臂的手腕,在那女人反射性的想向他的脸扇一巴掌之前,把那只手狠狠甩开,女人因为惯性向后跌退了两步,抬头看他,满脸的错愕。

  苏娉婷没想到自己会有被男生甩开的一天,因为身后隐约跟着跟踪狂,而爸爸派来接她的保镖因为堵车还在路上,周围又没有什么人,她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挽住眼前这个瘦小的男生,企图吓退跟踪狂,没想到,这男生上下扫视了他几眼之后,然后握住她的手,本以为这男生想趁机占她便宜,她也做好了反抗的准备,谁知道,这男生却是很嫌恶的把她甩开,难道她很丑不成?身为都成贵族学校的三大校花之一,如果她丑的话就不会引来跟踪狂了。更过分的是,男生那紧抿的薄唇里还吐出一个字,“滚。”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走开,他,他还拍拍刚刚被她挽过的地方,仿佛有什么脏东西一般,更是拿出一条手帕擦手,走到垃圾桶旁边,准备把手帕扔掉,最终,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帕塞进那破旧的书包里,还在叨念着什么要买番茄,白菜,再加一瓶84消毒液。苏娉婷的眼眶里蕴满了泪水,从来没被人这样嫌弃过,她不知道,她还算幸运的,如果她是害死原李找乐的那个女人的话,李梓沐绝不是甩开她了事,至少要狠狠的扇她几巴掌。如果是曾经的李梓沐的话(目前的李梓沐自诩为普通人),非吸干她的血液不可。

作者有话说:

好多年不写长篇言情了,言情言情,默念三十遍。 感谢女王大人送我的封面。 原来替我做封面的大大,我向你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