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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撞枪口
作者:紫堇      更新:2015-07-16 08:00      字数:0
  接下来的日子,通过李梓沐严谨的观察,反复的论证,确定罗胖子的取向是女性,这才放松了对这个三天两头对他勾肩搭背的胖子的警惕。

  而白芷若,每个双休日都有一天来帮他打扫卫生,当然,是家政服务,一次一百。李梓沐对家政公司的制度并不了解,并不知道家政公司每次派来的人不应该是同一人,这其中自然有白芷若自己出了力。因为她发现,她无法忘记那个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如同英雄一般出现在她面前的男生,无法忘记在她最悲伤的时候给予她温暖的男生,这个男生对她的好,并不求回报,而不像那些追逐着她的男生,总是带着这样或那样的目的。虽然这个男生表现得很冷淡,但是她知道,这男生有一颗最温暖、善良的心。

  ——如果李梓沐知道白芷若是这样想他的,一定会吐她一脸,然后干脆把她给掐死算了,温暖,善良?这种与血族格格不入的形容词居然会被套在他的头上,真让他又有了股自杀的冲动。

  一个学期过去,要放暑假了。这一个学期发生了令李梓沐振奋的事,那就是因为营养的补充,再加上这副身体还处在生长期,他长高了,一个学期长高了五厘米,现在已经跟罗胖子差不多高了。这个发现令他非常高兴,这样看来,只要两年,就能长到从前的高度了。

  当然,也有让他很不高兴的事,那就是,虽然没有修炼,但他还是变强了,而且变强的速度还挺快,现在他的速度和力量已经是人类的3、4倍了。人类可以举起100公斤的重物,而他能举起400公斤,这可真不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的血液还是人类的血液,并没有血族的气息,否则在华夏的地盘,他现在这点小实力会被灭得连渣渣都不剩,如果能被人杀死那当然好,但问题是,华夏的道士似乎有种邪术,把一些鬼呀怪的控制住,当奴仆使用,曾经就有血族被抓到过,变成供道士驱使的傀儡,更令高贵的血族无法忍受的是,道士称鬼奴隶为鬼仆,人奴隶为僵尸,血族奴隶他们称为兽宠!兽宠你妹啊兽宠!虽然血族可以变成蝙蝠,但大多数时候是人形的好吗?想到会被人抓去,然后成为兽宠的可能,李梓沐就恨不得把自己杀死一万遍。

  还有一件令人不开心的事是,他变帅了,这个改变是渐变的,至少和他朝夕相处的罗伟没有看出来,他自己也是很久才发现,本来其貌不扬的瘦小脸孔,慢慢长开了,皮肤也变得更加白皙,五官也逐渐变得深邃,看上去有些像个混血儿。相由心生,他知道这是灵魂对肉体产生的影响,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要是过个十年八年的,又长成了前世的样子,那他辛辛苦苦抛弃肉体到底是为哪般?

  这天,李梓沐的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超级不好,因为,他竟然在他的心脏处,发现了新生的一缕金色血液,虽然这丝血液加起来还不到二十分之一滴,但那是他的血——该隐之血,而且这丝血液还有逐渐增加的趋势。虽然,现在只要他不把那丝血液流转至全身,发出威能,他就不会被华夏的道士发现,从而被抓住去炼制成该死的兽宠,有了这丝血液,他就可以发展后代,然后就会有奴仆,但是,有了这丝血液,他就不能说自己是一个纯人类了,他又成了一个血族!最严重的是,他现在才长到一米七!“该死!”他踢飞了路边的一块石子。

  “你就是李梓沐?”一队穿着运动服的男生拦住了他的去路,每个人都高大得让人眼红,其中一个人手中抱着一个篮球。

  “让开!”李梓沐现在的心情很不好,看到一群高个子围着他,就更不爽了。

  “哟,还蛮拽的啊。”

  “你就是苏娉婷看上的小白脸?”

  “小矮子,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还没有苏娉婷高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第五个人还没来得及开口,他们一行人围住李梓沐挑衅他,就是想激他跟他们比篮球,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干掉他,羞辱他,让校花对他失望,可没想到,他这么凶猛,这么不按牌理出牌。

  李梓沐本来就在为自己可能要永久停留在一米七而火大,现在又被几个一米八几甚至一米九的人围住,嘲笑他是矮子,哪里还能忍!一拳过去,把刚才嘲笑他是矮子的那人打飞出去三四米,跌坐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冷冷的对目瞪口呆傻在那里的其他几人吐出一个字,“滚!”

  几人忍不住后退了几步,空出一条通道,李梓沐头也不回,气冲冲的继续往前走。

  “额,不是说,他只是看起来比较冷淡但人还是很好相处的吗?”——此言论来自罗胖子。

  “你们没发现吗?他今天心情似乎不太好。”

  “我们似乎撞枪口上了。”

  “现在怎么办?找任少去?”

  任珈锐,校篮球队队长,也是这次行动的发起者、策划者、组织者、非行动者、受益者。作为苏娉婷的追求者之一,此时,他正连哄带骗的把苏娉婷带到不远处,一同见证了这一拳把个一百五六十斤的壮汉打飞三四米的一幕,他的嘴巴张成O型,这尼玛还是人吗?整个人形暴龙啊!难道说浓缩就是精华?

  苏娉婷的眼中也闪过一抹异彩,军人世家出身的她,最欣赏的就是武力值高的男人,以前住在大院的时候,她就对她的追求者说过,想追她就得先打过她哥。她的堂兄苏瑾珏,从小就是大院里最能打的,长大后又参加了特种部队。因为他是苏家三代唯一的男丁,爷爷和大伯怕他走上三叔的老路子,想让他弃军从政,可他偏偏不答应,现在看来,这个李梓沐的武力比起堂兄来,也差不了多少了。上次为李梓沐出头,被同学甚至是她老爸误会了她和李梓沐的关系,她本来是不屑的,她怎么会看上一个被人围殴打得头破血流的男人。只是为了减少身边的苍蝇,她没有去特意解释这个误会。现在想来,怪不得她救了他的时候,他会说她多管闲事了,他完全有能力打赢那些混混,那时候他头上的血也不是他自己的血,用水一冲就干净了——喂,少女,你的推理离真相越来越远了。

  李梓沐的低气压一直持续了很多天,连迟钝的罗胖子都感受到了,一连好多天不敢对他动手动脚。在血色蔷薇中,许多本沉迷于他华丽的技巧,精湛的调酒技艺里的女人们,这才发现,这个看上去年龄不大的调酒师,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小酷哥啊。喜欢酷哥的女人不少,她们呼朋引伴过来参观酷哥,连带的连续许多天李梓沐的提成奖金都比平时多上不少。这阵低气压持续到李梓沐发现他的头发又生长了一毫米为止。

  见李梓沐的心情终于好了,自诩为他的挚友,罗伟小心翼翼的打探:“梓沐,你今天似乎心情很好?”

  “恩。”李梓沐正在看一本名为《引“狼”入室》的小说,据说这本小说里有一个最痴情的男人,他要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有多蠢,然后引以为戒。目前看来,这男人确实比李寻欢还蠢。

  “发生什么好事了?说来让我也替你高兴高兴?”

  “恩,头发长长了一毫米。”

  ……罗伟觉得自己整个人斯巴达了,自己和李梓沐难道不是生活在同一个次元的?因为头发长长了而高兴?难道——他小心翼翼的开口,“前阵子,你心情一直不好,是因为头发没长?”

  李梓沐想了想,“恩,可以这么说吧,我以为不会长了。”恩,这女人不错,至少比李寻欢的那个女人要好得多。

  罗伟整个人崩溃了,他把这个令人崩溃的消息传出去,更多人跟着他崩溃了,年级里不少人有了个共识,千万不要去惹李梓沐——的头发,因为他把头发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惹了他的头发,他铁定跟你拼命!

  任珈锐,因为李梓沐最近的低气压,一直龟缩着没帮小弟报仇,听说李梓沐低气压已过,终于,壮着胆子,抱着篮球找上门来了,“喂,李梓沐,要不要比一场篮球?”

  “篮球?”对哦,据说打篮球是长高的利器,打篮球的人都长得很高,就如同那天见到的那几个人一般——喂,同学,你确定不是长得高了才去打的篮球?他一直有打篮球的想法都没付诸行动,现在,他应该抓紧时间打篮球,趁着还能长高多长一点。

  “喂,任珈锐,找李梓沐比篮球你还能不能更不要脸一点?你堂堂篮球队队长,找个连球都没摸过的人打篮球?”李梓沐的护卫者(自封)罗伟立即跳出来维护李梓沐。

  “你是篮球队队长?”李梓沐上下扫视了任珈锐几眼,表示很满意,肌肉结实,最重要的是,足足有一米九多,比那天见到的几个高个子都高,比他的前世还要高。怪不得能当队长——喂,同学,你确定篮球队是比身高当队长的么?

  “是啊。”任珈锐抱着篮球的手紧了紧,怎么突然觉得心里有些发寒?

  “我每天下课五点半至七点半有时间,那时候篮球场见。”

  “哦,好。”约战完毕,任珈锐呆呆的离开,好像有哪里不对,他只不过是约战一场而已,为什么李梓沐要跟他说每天?就这样,任珈锐,傻傻的做了他这辈子最懊悔的一个决定,成就了他高中三年,哦,不,只剩下两年零一个月,的血泪史,被虐史,每天两小时,被虐成狗啊。直至后来,他加入了NBA,被誉为NBA最淡定的男人,因为不管如何输,他都不气馁,不会丧失信念,带领他的队伍,奋勇拼搏,把比赛进行到底,打出了一次次反败为胜的经典战役。有记者问过他,为什么他都不会被对手的强大所击倒。他说:“比起那个男人,他们还差得远。”

作者有话说:

好多年不写长篇言情了,言情言情,默念三十遍。 感谢女王大人送我的封面。 原来替我做封面的大大,我向你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