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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单章完结
作者:Aeolus白夜      更新:2019-10-26 21:13      字数:4340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谁还会在与我相遇的地方,为我唱那首老去的歌谣?

  “为什么叫许莫离?”

  “爹爹曾向娘亲许诺过,一辈子不离不弃。那你又为什么叫楚歌?”

  “我是因为四川出生的,那里有世上最美的歌谣,只有真心相爱得人才能听得到。”

  “那你爹不姓楚?”

  “不,我爹应该是湖南人。”

  许莫离九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楚歌,那时的楚歌只有十二岁,正被饭馆的伙计们群欧。莫离的父亲许巽流本想带马绕过,莫离的小手却紧紧的抓着他,他低头看着怀中的女儿,莫离没有看他。那是身为长安第一镖局总镖头的他,第一次被女儿忽视。

  汗一滴一滴的从莫离的额头渗出来,她焦急地对父亲说:救救他吧,救救那个小哥哥。

  有些事也许就是前生注定好的,比如两个人无意间的邂逅。

  许巽流在看到楚歌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想要收其为弟子,楚歌有着同龄人所不及的身高,若即若离的淡漠,最重要的是他有顺畅的脉络,是习武的梁材。

  “你有什么愿望吗?”巽流直视着楚歌的眼睛问,在温柔的表情下却更突显咄咄逼人的目光。许巽流一向是个自负的人,但他确有骄傲的资本。年轻时的他是个纵横武林的游侠,常出没于江南一带,劫富济贫,除强扶弱,直到十年前与莫离的母亲柳氏相遇才定居长安,忘却前尘种种,过上安逸的日子。

  楚歌并未躲避巽流的目光,反而用自己黑如曜石的眼睛对上巽流的双瞳,回答:“我有。”

  许巽流忽然笑起来,仿佛棋逢对手的手谈者,对楚歌说:“那么就跟着我,我会教给你实现愿望的方法。”

  “我会的,但不是一辈子。因为总有一天我会超越你。”

  “哈哈,我已经很久没遇到像你这样有趣的小子了。如果你可以的话,就尽管来吧。”巽流说这句话时,在父亲怀里的莫离看见对面楚歌淡淡的笑了,像十二月的阳光一样,稀有而珍贵。

  自从父亲把楚歌带回来之后莫离已经好久没见过他了,莫离总想再见他一次,再看看那双桀骜但温柔的眼睛。可娘亲总说女孩子怎好跑去看男孩子习武,于是莫离只好干巴巴的等待。因为每半年爹就要带娘亲上京城一次,听娘亲说那里有娘亲从前的家。

  三个月后莫离终于等到了机会,爹爹和娘亲刚走莫离就飞也似的冲向爹爹弟子们所住的西厢房,但她看到的却是一幅终生难忘的情景——楚歌正被一众弟子按在地上打,血从他的脸上和身上的创口流出来,石板都被血染成了红色。

  那些人全不像平日那样温和,口中喊着莫离听不懂得粗话,莫离只能听清一个人在喊:“你个没爹没娘的,让你再狂!让你再狂!”

  “住手!”一个稚嫩的声音划破了天空,弟子们抬头,看见自己师傅宠爱的女儿正怒视着自己。那本雪白的面庞更因愤怒而越加苍白。虽然只有九岁,却毫无保留的继承了父亲舍我其谁的霸气。

  莫离一步一步的走过来,眼睛始终没有看地上的楚歌,只是望着那些父亲的弟子们,仿佛豹子一样,步步紧逼。

  “滚!否则,你们知道后果!”莫离压低声音吼道,大部分人知趣的走了,少数还想再踢楚歌的,在莫离杀人的目光中收回了脚。

  当他们终于消失在莫离的视线里,莫离才突然摊到在楚歌旁边开始哇哇大哭。

  “傻丫头,哭什么?”楚歌似乎还没昏过去,轻轻地问莫离。

  “我害怕……”

  “害怕还过来帮忙,不怕他们打你?”

  “我……我不怕……他们打我,我怕……你会死。”莫离哽咽着说,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

  楚歌愣了一下,忽然笑了,支起身子抱住她说:“没事,我没事。真的。”

  十年后楚歌想到这件时胸口还是会暖暖的热,正因为这些温度他才熬过了被人孤立、被人歧视的日子,才作出了那个决定。

  “娘,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楚歌会无缘无故地跑去火麟堂要什么火龙珠?还是在爹爹上京的时候,我要您给我个理由!”莫离冲着上座上的娘亲大喊大叫,记忆中这是她第一次对娘发这么大的脾气。

  巴掌重重地落在莫离脸上,莫离当场愣住。

  “真是教子无方,十八岁的大姑娘,一点礼数都不懂。枉费我这些年的细心教导!不就是个外面拣来的野小子吗?至于你为了他向辛辛苦苦养育你十八年的娘亲动这么大火气!再说他去哪里是他的事,与我何干?!”柳氏一边拭泪一边叹息家门不幸,周围的家丁纷纷劝说,有的劝夫人不要生气,有的劝莫离刚快认错。

  莫离渐渐从刚刚的震惊中醒过来就大喊:“你一定知道!我亲眼看到你对楚歌说了什么他才离开的!一定是你!是你要他去找火龙珠的!不行,要快去阻止他才行,要快去。”莫离几乎病态的说着,转身向门口跑去。

  “拦住她!”柳氏变调的大喊,家丁们冲了过去想要阻拦莫离,却追不上她。直到她冲出的路被什么挡住,抬头大喊:“爹。”

  “为了火龙珠?”火麟堂堂主袁烬问眼前深夜创入的年轻人,大概比自己小四五岁的样子,眼神寒的像冰,像极了某个自己认识得人。

  “不是。是为了让我深爱得人不要嫁给她不爱得人。”楚歌淡淡的说,但袁烬却看见他在说“深爱”两个字时,冷漠的眼中升起了火把。

  “不行。”袁烬笑着说。

  “为什么?你的名誉吗?”楚歌想不出还有比这更好的理由,那些虚伪的江湖人士总是把名誉看的比仁义道德重要的多。

  “不是。是为了我深爱得人可以得到幸福。”袁烬想起那冷如新月的身影和那漠视一切的面容,笑意不觉多了几分。之后他收敛笑容,注视着对面的楚歌。

  “那么,除非我们双方中有一个死掉才行吗?”袁烬问。

  “对,我们的目的和自负都不允许我们失败时候还可以苟且的活下来。”

  “好,我叫袁烬。”

  “我叫楚歌。”话音刚落,金属的撞击声就在屋子里响起。

  莫离低头看着自己的锦缎鞋,这是母亲去年为自己添置的,无论是花样还是手工莫离都十分满意,只可惜,太大了。她把这件事告诉楚歌,坐在屋顶上吹箫的楚歌放下手中的箫,对莫离说:“把鞋给我。”

  第二天莫离打开门就看见了自己的鞋,里面铺了满满一层的紫苏花瓣,莫离小心的把脚伸进去,刚刚好。楚歌对莫离说那是他娘亲的做法,用花瓣垫高鞋底。

  莫离正想着,又被爹娘的争吵拉回现实。

  “为什么不行?我觉得楚歌不错,虽然有时候傲了一点,但对离儿好,你也看着呢。”许巽流劝说着柳氏,柳氏却更加气愤。

  “不行就是不行!离儿要和刘家公子成亲!”

  “你怎么这么固执!离儿喜欢,难道你还要棒打鸳鸯不成?还让楚歌去找什么火龙珠!简直胡闹!”

  “我胡闹怎么了?我就是想要他死!”柳氏大叫,许巽流望着失控的夫人,反而不知所措。

  “就因为他是苏小小的儿子吗?”两夫妻惊异的抬头,望向他们唯一的女儿说出了那个埋葬了整整二十年的名字。

  “就因为他是苏小小和许巽流的儿子吗?”

  整个事件要追溯到二十年以前,追溯到许巽流在江南一带大行侠义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许巽流认识了江南名姬苏小小,起初吸引他的是苏小小的美貌和卖艺不卖身的名号,后来是因为苏小小倾世的才情和独立坚强的性格。

  他们相恋了,在一起了一年,一年之后许巽流许诺要解除与指腹为婚的柳氏的婚约而离开了苏小小,并约定一年后来接她过门。

  其实那时苏小小已经怀上了许巽流的孩子,只是为了让巽流安心上京对柳氏把一切讲明才没开口。

  之后是漫长的苦等和不可抑制的思念,一年后卖艺不卖身的誓言不攻自破。高傲的苏小小受到前所未有的嘲弄,但她对一切漫骂与不屑保持沉默,因为她有个必须坚持下去的理由——她的儿子,他和许巽流的儿子,也是许巽流能来找自己的唯一希望。

  苏小小放弃了她弹琴作诗的双手,她用双手做苦力、做饭、洗衣,岁月磨去了她所有的绝代风华。但她仍不向命运低头,她教育儿子自强自立,直到她儿子八岁那年,她得了重病,卧床不起。

  在最后将死的时刻,苏小小才道出这个秘密。只是她只叫儿子上京城,还没来得及说出那个苦等十载的人的名字就去世了。

  “那个儿子,就是楚歌,许楚歌。”莫离望着父亲,此时他正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注视着自己,仿佛在说:“这不是真的,这不可能是真的。”

  “爹,这是真的。楚歌的箫是苏阿姨给他的遗物,上面刻了一个‘小’,而且他从来不在你面前吹。他是我哥哥。”泪水模糊了莫离的双眼,她看着父亲斑白的双鬓,实在不忍说出事实。

  “哥哥其实很聪明,他上京之前就知道你的去向。后来到了长安,本打算直接告诉你,可是他见到了我,就不忍把一切说出来,只好自我伤害。真相是我自做主张查出来得,因为哥哥的名字中都有苏阿姨对父亲的爱,这给了我最初的启示。父亲是湖南人,哥哥就姓楚;父亲曾说:‘巽’是八卦中的第四位,代表风,意思是‘风流’。其实父亲没理解,奶奶祖籍四川,‘巽’代表‘四’,‘流’就是河川,代表‘川’,才是奶奶想表达的‘四川’。所以哥哥才会说出“我是因为四川出生的”这种话!”莫离说完已是泪流满面。

  “现在,让我走吧。让我去找他!”莫离说完冲了出去。在月光中留下一个狂奔的背影,在快跑到马厩时,她突然被什么绊了一下,跌倒在地。

  莫离爬起来却发现鞋掉了一只,在莫离身后,紫苏花瓣撒了一地。

  刻着麒麟的剑柄又往前推进一分,袁烬望着对面的楚歌,令他奇怪的是,楚歌在笑。

  “她会一直怀念我的……,即使我们……永远不能在一起……”楚歌说着的时候,血已经从嘴角流淌下来,他的眼神是空洞的,仿佛看穿了琼楼玉宇,似乎看穿了名山大川,一直向着最远处,有他所爱的人的地方望去。

  他还记得她小心的叫他楚哥哥,他还记得她带自己去厨房找吃的,他还记得她总在自己罚跪时带来馒头,他还记得他为自己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还记得她在剑上遍的剑穗,那是一个火红的连心结。

  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其实她烧的饭很好吃,只是为了看她生气时可爱的模样才故意说难吃。

  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她为自己做的长袍很合身,只是怕她会早早嫁人才说她的刺绣不好看。

  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她做的连心结很漂亮,但这连心结已溅上了自己的鲜血。

  他还没说,没对她说:对不起,因为我爱上了你。

  什么都来不及了,在死亡面前,只有安息的权利。

  “你坐在这儿也不怕掉下去?”身后传来哥哥的责备,但不看他我也知道,他的担心绝对多过责骂。

  “哥,过来嘛,和人家一起听歌。”我撒娇的说,回头去看哥哥俊朗的脸上无可奈何的表情,他是这样的宠我,无条件到让我退却的温柔。

  “真拿你没办法,谁家丫头跟你一样,十八岁还坐在天台上听歌。”

  “我喜欢啊,这样才有感觉。”我把哥哥拉到身边,分给他一个耳机。

  “谁的歌?”

  “信乐团的,《离歌》。”

  “哦。”

  “哥?”

  “恩?”

  “我有种感觉……”

  “什么?”

  “那些前世相爱的人在下一辈子会变成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的关系。”

  “恩?比如呢?”

  “比如兄妹。”

  “傻丫头,想什么呢?暗恋你哥哥啊?”哥哥敲着我的头说。

  “哥,我们的血是一样的吧?”我抬头问哥哥,月光将哥哥的眼睛模糊成一种混沌不清的颜色。

  “是,互相照顾,互相拥有,一辈子不离不弃。”哥哥把我抱在怀了为我阻挡夜风来袭。

  “那我们就一直做兄妹,生生世世在一起。”

  如同七百年的每一次轮回一样,总能找到对方的踪迹。

  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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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已经写了五年有余了。

  那个时侯迷恋信乐团的《离歌》,不可自拔。

  就想,一定要为这首歌写个故事,于是就这有这篇小说,真稚嫩但是很真诚。

  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宏大故事的外传,但那个时候却是全部。

  那么多的禁忌和纠缠,只是因为一个简单的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