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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作者:龙苍旻      更新:2020-02-17 18:42      字数:3921
  午后的阳光落在厚重的窗帘上,使得卧室里一点阳光都没有,也驱散了夏日的闷热。

  卧室里的空调还在运转着,发出咯咯咯轻微的声响,不过声音不大,吵不醒沉睡在床上的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床上的人终于醒了,先是从被子里伸出一只修长白皙没有一点瑕疵的手,摸了摸床头,半天才摸到放在床头的手机,迷迷糊糊的哼了一声,然后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已经十一点半了……”黑发遮住的脸终于抬起来,露出清隽昳丽的面容。

  懒洋洋的爬起来,赤裸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睡袍随着走动间露出那白皙的大长腿,进入洗手间,站在洗漱台前,透过镜子打量里面映出的面容。

  男人长得这么昳丽漂亮的确有点犯规,如果是个女人还好说,可如果是男人,童昱寍皱皱眉头,哪怕是看了半个月他还是看不惯自己现在拥有的这幅面容。

  重生在这具身体里已经过去半个月,在醒来的那一刻,他还是蛮欣喜的,如果不是看到这具身体和面容。

  闭上眼,不由得忆起前世,死过一次,重生过来,以前的暂且称之为前世。

  前世的他长相很普通,可以说放到大众中一眼看不到的那种,却拥有着一米八九的大高个,宽肩窄腰大长腿,再加上爽朗活泼的性格,哪怕是没有拥有俊美的容颜也获得许多知心朋友。

  知心朋友啊!

  呵呵!童昱寍睁开眼,眼里有嘲讽,有苦涩,有难过,还有着令人松口气的解脱。

  嘲讽,是因为知心朋友的背叛!

  苦涩,是因为他所珍爱的妻子和知心朋友搞在一起。

  难过,是因为他那么疼爱妻子,宠爱妻子,可到头来却在他头上扣了那么大一个绿帽子。

  解脱,是因为自己终于解脱了那一团理不清的乱麻。

  他和妻子是大学认识的,那时候的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得到女孩子的倾昧,毕竟没有可以入眼的容貌,长相普通,如果有双出彩的眼睛也可以,可惜都没有。

  可是在大二的时候,他居然得到华大最出名的女神也是他后来妻子的喜欢,为了给女朋友最安适得生活,他努力的拼搏,创业,终于在大学毕业的第二年开创公司,花费两年时间上市,成为A市最有财力的新贵。

  前前后后花费五年时间努力拼搏,他不怕苦,不怕累,更不怕麻烦,哪怕工作多累,为了给妻子买最喜爱吃的糕点,他都会开两个小时的车去郊区最有名的福堂皇,妻子就喜欢那里的口味。

  遇到情人节,七巧节,圣诞节,他都会提前两天处理完公司的事情,亲自安排好所有的节目,空出节日当天带着妻子享受那份美好。

  他记得妻子喜欢的服饰,喜欢的首饰,爱好,所有所有的他都记得,他知道自己,虽然有公司,身价上亿,可是,他走了狗屎运才会娶到那么漂亮有才气的妻子,所以,他如珍如宝的疼爱着,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晚上做梦都会乐醒。

  可是就算这样疼爱宠爱的妻子还是背叛了他,暗地里和最好的朋友上床。

  两年,整整两年,瞒着他两年。

  他戴绿帽子整整戴了两年!

  谁也不知道当他知道的那一刻,心就像裂了大口子,呼呼的灌着风,流着血,精神方面差悬疯了,崩溃了,如果不是要着最后一份颜面,他觉得自己会杀了他们!

  他只想知道为什么?

  自己那么疼爱她,为什么要背叛?最好的朋友,他是用命来相交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他?

  事发之后,好友的忏悔,妻子的痛哭,如一根根针狠狠的扎在他心口。

  妻子说,作为丈夫,他的确合格,无论是在物质和精神方面,他都是百分之百的合格,可是,她要的不仅仅是这些,她还要和谐的性-生活,还要那种能够在床上找到的快乐,她才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不想把青春都浪费在枯燥的生活中。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最致命的打击,让他失去男人的尊严!

  不!也许,他同时也愧疚!

  的确,床上生活他做的不够好,因为,他在性-生活方面看的比较淡,并不是太热衷于那种运动,在他看来,男人除了地位,权利和金钱以外,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以为女人都是喜欢地位金钱的,所以他在这方面努力,鞭笞着自己,可是,自己的妻子单单就是个例外,也因为这个理由而出轨。

  多么可笑,也多么可怜!

  后来,他咽下那口气,努力的挽回妻子,他是爱着她的,是真的爱着她的,妻子出轨是因为自己,那么自己就改变。

  三年,三个人相互折磨着,好友忏悔痛苦,却断不了和妻子的联系,好友也爱着不是他妻子的女人,曾经得到过他就不想再失去。

  而妻子,也在两个男人之间犹豫,徘徊,她在爱着自己丈夫的同时也扔不掉那个曾经给予她快乐的男人。

  那三年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心里痛苦难受还要强装笑颜,在妻子面前,他不再奢求什么,只求对方能够留在身边。

  可是,是人终究会累,会疲倦!

  狠狠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童昱寍冲着镜子露出凄凉的笑容,一场自导自演的车祸终究让他解脱了。

  他舍不得妻子,可又压抑不住内心的恨意,不舍得伤害妻子那就伤害自己。

  他是孤儿,没有亲人,和妻子几年也没有孩子,那时候他万幸自己没有孩子,否则,这样的生活除了大人痛苦,也会毁了孩子。

  他把公司股份售卖折合成现金,五分之三捐赠给慈善机构,五分之二留给妻子,然后,毫不留恋的撞死了自己。

  那一刻,他展露出三年来第一次轻松解脱的笑容!

  再次醒来,便是重生在这个叫童昱寍的青年体内。

  长长出了口气,童昱寍擦去脸上的水渍,他很满意目前的生活,宁静,祥和,没有那些痛苦的折磨,没有那些撕心裂肺的纠缠,更没有每夜午夜梦回的噩梦,他过得非常舒心。

  唯一不满意的就是这长相,太不男人味了!

  不过没办法,总不能毁容吧!童昱寍啧了一声,洗了澡,懒懒的套上睡袍刚从浴室出来就被只大狗扑了个满怀,浑身毛发松松软软的,正伸出舌头两爪搭在他肩头,呼哧呼哧的耍宝。

  这是他前几天捡到的流浪狗,看着可怜便领回家,精心细养了十多天,简直是变了个模样,查了资料才知道这是一种萨摩耶犬,很是娇贵的。

  拍拍大狗头,童昱寍给它碗里倒了一些狗粮:“先吃这些,等会我去做饭。”

  换了身运动装便去厨房做午饭,两荤两素,一人一狗足够吃了,吃完午饭,闲来没什么事,童昱寍便带着萨摩耶犬去遛弯消食。

  原身今年才22岁,大三,还在念书,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退学了,他从这个身体苏醒后就没有这具身体的记忆,名字和年龄还有学生的身份还是从卧室书柜里的学生证看到的,居然和自己同名。

  一边走一边逗弄萨摩耶犬,他暂时还没给这只狗取名字,想过段时间再说吧,他没养过狗,也不知道能养多长时间。

  他也没想过再回去念书,凭着自己的知识再回去学校就是浪费时间,更没想过去创业,前世之所以那么努力奋斗就是为了给妻子一个安稳富裕的家庭。

  现在重生了,他便不想再过以前的生活,前世,他是有身份,地位,金钱,可是过得却是很累很疲惫,那种倦态是从心底发出来的,然后随着那些痛苦折磨的蔓延,直接深入到骨髓,就算现在重生半个月,他还是提不起精神。

  微微抬起头,迎着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懒懒的,想要睡觉。

  大腿被狗脑袋蹭着,童昱寍收回心神,微微勾了勾唇角,修长白皙的手指穿插在那些柔软蓬松的毛发间,童昱寍抱住狗身子,把自己的小脸都塞了进去。

  好暖,好软,好舒服!

  “哎呦,昱寍遛狗呢!”小区大妈拎着菜从旁走过,笑呵呵的问道。

  童昱寍居住的小区是旧城区,没经过改造,里面住的老人家居多,也非常热心,话虽多可话里话外都带着关心,这是他以前不曾享受过的。

  前世他是孤儿,在孤儿院里虽说有饭吃,可孩子毕竟很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伙食便拮据了些,而且,孤儿院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小圈子,虽说他在里面没受过多少欺负,但吃饭也不是经常能吃饱,偶尔,还是饿肚子的,再加上孤儿院那些照顾他们的阿姨很凶,耐心也少,动则不给饭吃,重些便打骂,日子过得也不是多好。

  正因为这般,他对那些上了年龄的阿姨很是排斥,不愿意亲近,可在这个小区里,那些老人家非常的慈善和睦,说话虽唠叨了些,可也都是些关心的话语。

  “嗯嗯,刚吃完午饭,出来活动活动,陈奶奶,你还没吃午饭吗?刚买菜回来?”

  “吃过了,这不是没什么事嘛,就去超市逛了逛。”陈奶奶说着就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大红苹果塞进他手里,“吃吧,新鲜的红富士,特别甜。”

  “谢谢陈奶奶。”

  “谢啥谢啊,就是个苹果……”陈奶奶说完便走了。

  童昱寍握着红苹果,揉揉萨摩耶犬毛茸茸的脑袋:“走吧,回去!”接着睡觉。

  下午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童昱寍打了个哈欠,揉揉乱糟糟的头发,穿着睡衣就去厨房做饭,大狗早就饿急眼了,看他出来就扑上来,呜咽呜咽的哼唧着。

  “好啦好啦,别急,我这就去做。”童昱寍暂时先给他倒碗狗粮,摇摇头,这是养个祖宗啊。

  红烧排骨是给自己吃的,味道比较重,又炖锅大骨头,是给大狗吃的,炒碟尖椒鸡蛋,先伺候着大狗吃上骨头,自己盛碗米饭坐下,夹块排骨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寻思着,原主的银行卡里还有三万多元钱,不多,目前足够开销几个月,他倒是不急,不过还是要想想以后要干嘛。

  不能太累,不能压力过大,轻松一些,时间由自己掌控,想做就做,想休息就休息,一切都随自己掌控,而且,最主要的是心灵上的自由。

  前世他开公司,说是自己做老板,可时间根本就不由自己掌控,手底下上千职员,他不努力些哪来的钱养那么多职员。

  虽说职员也在给你卖命,可作为老板顶的压力更大!

  所以,重生一次,他要过得轻松一些,闲散一些,对自己好一些!

  放下筷子,视线落在掌心里,看了许久,又移开视线,童昱寍继续吃饭,吃光所有的饭菜后,收拾好厨房,瘫坐在沙发里,原主的身体偏向于纤细高挑,窝在沙发里足够容纳他。

  吃完骨头的大狗蹭过来,前爪搭在童昱寍腿上,狗脑袋撒娇的蹭蹭,湿漉漉的狗眼瞧着沙发上漂亮的青年。

  “瞅什么瞅,傻狗。”童昱寍笑了笑,全身放松,脑袋仰躺,靠着沙发背,“你说,我该做什么好呢?”

  “呜呜……”傻狗伸出舌头,叫了几声。

  “要不,去乡下种田?自在又轻松,多好。”童昱寍自言自语,手里暂时有钱花,他也就不太上心,不过,如果真打算去乡下种田的话,还是要留点钱的。

  城市生活他已经过够了,忙忙碌碌一辈子,到最终什么都没留下,而去乡下呢,田园生活,是以前从未享受过的,这辈子,他想试试,不管过的好还是过得坏,他都要尝试一次,也算是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