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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食不言、寢不語
作者:eri      更新:2015-02-18 22:19      字数:0
我第一次跟老大同桌吃飯,不過這頓飯吃得不太香。

首先,氣氛不對。

穿越後以來,除了一兩次在太后那裡陪吃之外,基本上我都是自己一個吃飯的。而我吃飯習慣不需要其他人服侍──誰叫我骨子裡是個平民百姓,像老大那樣被一堆人簇擁著吃,壓力會太大,結果會導致消化不良。所以平日我會把人全趕走,自己一個人關著門吃,喜歡吃什麼自己夾,多麼的自由奔放啊!

現在身邊多了一個人,卻比我一個人吃還要「清靜」。

食不言、寢不語,老大吃飯當然不會像我以前在家跟小芬和阿嗣一起吃飯那樣,嘴巴塞滿東西還在嘰嘰喳喳,言不及義地說些學生的糗事、同事的八卦還有新聞和電視劇之類的話題了。看老大正襟危坐、一板一眼,一口一口的細細嚼、慢慢嚥,簡直就像是茶道表演的樣子,害我看著都覺得累了。

其次,規矩太多。

當我第五次看著同一碟肥雞白菜的時候,蕙蘭在我身邊小聲提醒:「娘娘,進菜不應過三箸,奴婢給妳夾白肉片可好?」

這不知道誰發明的規矩是說,每道菜不該吃超過三口──我懷疑是不是怕被人下慢性毒藥,因為不容易試出來,所以索性全不多吃,這樣就算真的中毒也不深了。平日我才不管,關起門來愛吃幾口就幾口,不過因為胃量小,總會剩下來的,總算沒有太壞規矩。但老大也在,就不能這樣子了。

我暗歎口氣,能說不嗎?唯有臉上淡然、心中鬱悶地點點頭,這祭品白豬肉片雖然比較油膩──因為他們覺得脂肪多的部分才叫「好」,送來我這裡的當然都是「好東西」──不過為了增肥,我就想出讓他們做現代一般京滬菜館都有供應的蒜泥白肉──把肉切得像紙那麼薄,再沾白醋蒜泥吃,這味道還蠻OK的,而且又不會過膩。

今天大概因為是我主場,菜色都跟我平日吃的口味一樣。口味遷就了我,數量就要遷就老大──他大男人一個,下午拉過弓騎過馬,還可能跟一些赤膊大漢在布庫場上大戰了幾個回合──雖然我覺得大家不會敢真打,不過也不能放水得太過分,所以他才能練出一身肌肉──現在還不讓吃飽就太不人道了。而要餵飽老大,需要很多個「三箸」,所以菜特別多。別以為他平日晚上沒有正式御膳就等於沒吃什麼,那些「點心」其實跟吃晚飯差不多,只是形式上沒那麼正式,也沒有飯吃而已──真正的御膳在太后那裡見識過了,一桌子放得滿滿的,太后吃了的只有十分之一,其餘的不是賞給寧壽宮的人,就是賞到外面給各後宮或皇子公主那裡去了,倒是沒有浪費掉。

這算不算是變相的一家人一起吃飯──就算不能同桌而坐,總算是吃著同一碟了?

最後,是我猶豫著,不知道該不該繼續努力養胖自己。

那個OOXX的問題一天不解決,我越健康就越危險。回到厭食症的老路不好,但這樣子養下去又怕會出事…卒之我每吃一口,就在這問題上糾結一次…

直到老大放下碗筷,我的感覺是鬆一口氣──終於吃完了,好辛苦!

蕙蘭把今天份的人參烏雞阿膠湯遞上,道:「娘娘,是時候進湯水了。」本來是叫「進藥」的,我為免打擊自己的積極性,要他們改稱為湯水了。瞥見老大盯著我,於是主動解釋道:「皇上,李泰建議臣妾每天進些阿膠,可改善體質。膳房的人做得不錯,您要不要嚐嚐?」他不會看著覺得饞吧?不過人家碗裡的永遠比較香,尤其是自己沒份兒的,這倒真是人之常情。

老大搖了搖頭,道:「阿膠是婦人進補之物,男子平常不需進用,妳自管喝就好了。」

那你盯著我幹嘛?我低頭喝湯,肚子裡哼哼:「皇帝的心思妳不要猜啊不要猜,比不要Phone home的ET更難解啊更難解…」

吃飽喝足,老大說要到外面坐坐,是夜正當初十七,欣賞月色正好云云。能夠把兩個人在房裡玩困獸鬥的時間推遲,我自然求之不得。於是老大一馬當先走在前頭,我跟在他後面大約一步之處,李德全跟在我背後大約三步距離,然後還有拉拉雜雜十幾個人,手上拿著茶壺啊、椅墊啊、甚至馬扎啊之類的東西,一行人浩浩蕩蕩地向著承乾宮的小花園走去。

皇帝出巡,不管巡的地方有多近,跟在後面的尾巴總是很誇張的。

這個隊伍的樣子,讓我想起以前在孤兒院裡,小孩子集體外出,一定會被神父修女勒令一個接一個排成一列,每個人雙手都要搭著前面那人肩膀,排成「火車隊」以免中途有人掉隊。於是我們那時其中一個最喜歡玩的遊戲,就是在院前的空地排著隊,邊走邊扮火車叫,隆隆隆隆…砵砵,轉彎了!有時還會有兩人雙手互握舉起,走在前面扮作山洞,讓火車大隊在中間通過。「山洞」有時會倒塌,於是「火車」中間給截斷了,為了歸隊,掉了隊的尾巴就會沿著火車頭走過的軌跡,一直在後面追著跑,直到會合為止。這樣做的難度很高,一來火車頭總是使壞,讓人追不上,二來如果隊中有些人小腿短的年幼孩子,要遷就他們就不能跑太快…這樣聽起來十分無聊,但是一起扮火車其實真的很開心。神經兮兮的我,三十幾歲還老得起臉皮跟院裡的小孩玩這套,奇怪的是小孩子的玩樂品味真的二十年不變,比一國兩制還穩定,在這種高科技年代,對這種遊戲還是樂此不疲。

這麼無聊的遊戲,也曾經讓我由低潮中重新振作。

幾年前,在我心情最低落的時候,白天如常上班,晚上卻總是失眠。就算勉強睡著了,一兩小時後就會醒來,然後再也睡不回去,唯有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等天亮。過了一個半月這樣的生活,讓我累得幾乎連話也不想說。我知道這樣不好,但實在如無必要連床也不想下了,更別說到處走走散心。最後阿嗣在某個周末走進我的房間,一手把我身上的被子掀走,把躺在床上挺屍裝死的我,不由分說的攔腰一抱扛在肩上──嚇了我老大一跳,看不出來他居然這樣有力,還顧得上出門時給我提了雙鞋子──卒之我穿著睡衣,蓬頭垢面地被丟上車,直接載回院裡,給小孩子扮了一整個下午的火車頭。回家的時候,我整個人散架了,還是阿嗣把睡著的我背著回去直接丟上床,那天晚上卻是我那段時間中第一次安安穩穩的睡到天亮。

對於阿嗣突然粗暴的行動,我只有感激──那天回家的時候,我穿著他的外套,趴在他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變得很寬厚的背上,聽著他碎碎唸道:「小時候妳背過我,現在我大了,要背起妳卓卓有餘!」說著顛了顛背上的我,又道:「小芬的想法也是一樣,妳以為不說出來就不讓人擔心嗎?難受了就要說出來,別一個人躲起來挺屍裝死。晚上睡不著,要是想找人說話,來叫我就好了,我的工作時間不規則,妳不用怕吵我。不然就是起來做點什麼別的事情,也好過黑漆漆的一個人躺在床上,只會想著往事鑽牛角尖。有空做些讓自己快樂的事情,甩了那混蛋有什麼大不了的,畢竟這麼多年了,一開始當然會有點難受,忍一下很快就會過去。」我低著腦袋,倚在他暖暖的肩上點點頭,笑中帶淚。那次之後,我就回復從前的習慣,每個周日望完彌撒,跟阿嗣一起繞到旁邊的孤兒院,整個下午兩個高頭大馬的大人就跟小孩子們一起瘋玩。

快樂有時十分簡單,這種毋須道具、成本為零的玩樂,曾帶給我不少歡樂。反觀在這粉雕玉砌的皇宮裡,又有多少無憂無慮的歡笑?